
0553-31153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安徽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镜湖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
二、事项背景与概况
为贯彻落实新《土地管理法》精神,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2〕382 号)的要求,我局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开展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
本轮调整的是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不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 40%,安置补助费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 60%;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费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1.对象范围
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内容
事项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事项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事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邮箱、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联系单位:安徽新天地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3-3115288 18705537321
联系邮箱:251032599@qq.com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