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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江北区域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延续施行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针对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芜政秘〔2020〕93号)中《芜湖市江北区域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以下简称《补偿标准》)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同步调整这一事项作出延续施行决定,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化解,能够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将“《补偿标准》延续施行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芜湖市江北区域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延续施行事项。
二、事项背景与概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行为,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2022年12月15日市征收办对江北新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参会人员包括江北新区各镇街征收相关工作人员。根据会议精神,研究决定《补偿标准》到期后延续施行,不作调整。
《补偿标准》延续施行事项涉及广大被征收人员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稳步推进项目征收,确保我市社会政治的持续稳定,全面建设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保证《补偿标准》的顺利延续,确保实施期间的社会稳定,芜湖市房屋征收管理处拟对“《补偿标准》延续施行事项”进行全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稳评工作内容及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重点围绕标准延续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因素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评估基本程序:委托开展稳评→制定评估方案→充分听取意见→全面分析论证→确定风险等级→编制评估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批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事项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事项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事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评估责任单位和稳评报告编制服务单位联系,提出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予以分析研究和采纳。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安徽新天地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3-3115288 18705537321
邮 箱:251032599@qq.com
2023年5月22日